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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湾区公开招聘42名中小学教师

来源: 十堰教育在线
发布时间:2021-05-20 浏览次数:414

5月17日

张湾区教育局发布

2021年张湾区公开招聘

义务教育教师公告

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42名中小学教师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相关文件精神,张湾区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2名中小学教师。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数量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和数量

张湾区教育局所属学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2名中小学教师,其中初中教师17名、小学教师25名。


(二)报考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有理想、有追求、责任感强,爱教敬业,乐于奉献;


3.学习成绩优良,身心健康,具有符合教师岗位的专业能力,有较好的表达能力和较强的综合素质;


报名人员须于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和教师资格证(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对到期未能按要求取得相应证件的,取消相关资格。持有效期内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符合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的,可以报名。具体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等,详见《2021年张湾区公开招聘义务教育教师岗位和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报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现役军人、试用期内或未满服务期限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2021年应届毕业生除外);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之间凡存在近亲属关系的,不得在同一事业单位聘用至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人员的事业单位聘用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也不得聘用至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内设机构正职岗位;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6.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方式、资格审查与缴费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报名的各个环节,含填报个人信息、上传个人照片、资格初审及查询、缴费和打印准考证均通过车都张湾网(http://www.zwxww.net/)进行。请各位考生于2021年5月23日登录车都张湾网站确认报名端口(2021年张湾区公开招聘义务教育教师考试报名系统入口)。所有参加此次公开招聘的考生均需在规定时间完成网上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及时缴费。


(二)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2021年5月24日9:00至5月27日17:00。报名窗口于5月27日17:00准时关闭。


2.资格审查:2021年5月24日9:00至5月28日12:00,网上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的报名者需及时交费。


3.缴费确认:2021年5月24日9:00至5月28日17:00,报考人员缴费确认。未按期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缴费采用微信、支付宝或网银支付。

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填报多个岗位无效。在网上报名期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重新选报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岗位,报名成功后不得再改报其他岗位。

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对象、城乡低保对象和城乡特困救助对象,先在网上报名缴费,可凭有效证明材料于2021年6月1日上午9:00—12:00到十堰市张湾区教育局人事股三楼318室(地址:十堰市车城路52号)申请退费。


4.准考证打印:2021年6月9日9:00至6月12日7:00,报考人员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公告规定的时间,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环节均需持有笔试准考证)。打印中如遇问题,请致电0719-8652306。


(三)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填写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并对填报和提供的信息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填报虚假信息,或信息填写错误,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2.报名与考试环节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照片要求:源照片为标准证件照,jpg格式,照片清晰。

(现在编在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必须由其单位和主管部门开具同意报考证明。


3.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考生填报或提供虚假身份、经历、学历、学位、教师资格证等各类信息,随时取消其相应资格,并记入诚信黑名单。

报名完成后报考人员需打印诚信承诺书(附件2),并妥善保管以备后续资格复审等环节使用。


(四)笔试

1.笔试时间:2021年6月12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持本人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按照准考证上注明的时间地点、考场安排等参加笔试。


2.笔试内容及分数:教育学、心理学基础知识,教育法律法规,综合知识,作文等,笔试满分为100分。


3.本次公开招聘笔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开考比例的界定。为实现竞争择优,原则上按岗位计划人数和报名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开考。对急需专业岗位,开考比例可放宽至1:2。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岗位。减少或取消的岗位在车都张湾网上公布。报考岗位被取消的考生不能重新报考其他岗位,退还已缴报名费。


5.笔试成绩预计笔试考试结束后7日左右在车都张湾网公示(http://www.zwxww.net/)。


五)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人员范围。根据笔试成绩原则上从高到低按1:3确定资格复审人选,如遇最后一名笔试分数相同时,一并列为资格复审对象;对所报岗位放宽至1:2比例开考的考生,直接进入资格复审。其中初中美术、小学美术、小学体育学科根据笔试成绩原则上从高到低按1:5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选,对所报岗位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可放宽至1:3。


2.资格复审内容。重点审查考生填报或提供身份的真伪、学历、学位,教师资格证及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等个人信息,是否与所报岗位的要求一致,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具体内容及时关注资格复审公告)。已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报考前应征得本人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应在资格复审时提供,不能按时按要求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同时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不超过2次。经资格复审,若招聘岗位未达到规定比例则相应减少或取消岗位。


3.面试人选的确定。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确定为进入面试人员,缴纳面试费50元。只有一人参加面试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80分及以上,方可列为体检、考察对象;考生面试成绩未达到80分的,取消该岗位。


(六)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公告,面试结束后,3日内在车都张湾网(http://www.zwxww.net/)公示成绩。


2.面试分值及方式。面试重在测试教育教学能力,考察考生的专业素质和课堂教学能力,A01-A06、B01-B03学科以讲课(无学生)的方式进行。其中初中美术(A07)、小学美术(B04)、小学体育(B05)学科以讲课+专业技能测试方式进行(讲课占面试成绩30%、专业技能测试占面试成绩70%)。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分数当场向考生公布并由考生签名确认。


三、成绩计算


1.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综合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如遇笔试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则进行笔试加试,加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考察,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政策性规定加分

根据国家、省、市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政策要求,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对服务期满2年且两个年度考核等次均为合格(称职)及以上的“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十堰城区(茅箭区、张湾区、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网格员(含原网格员身份的社区工作者)实行加分政策优惠,折算前笔试成绩增加5分。在军队服役5年及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享受同等加分优惠政策。请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持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年度考核表原件及复印件和《加分申请表》(附件3)于2021年6月1日8:30--17:30到张湾区教育局人事股三楼318室(地址:十堰市车城路52号)办理笔试加分手续。服务时间计算截止2021年7月31日,2021年在岗但还未考核的,持服务地“三支一扶”办或社区网络管理监管中心开具的证明前来审核。上述人员中已公开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招录为公务员的,不再享受此优惠政策。


四、确定考核、体检人选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总分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按招聘岗位1:1比例确定体检、考核人选。


五、考核、体检


对进入考核、体检人选采取函调、实地考察等形式进行考核,同时组织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费用由考生自行负担。考核和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考核或体检不合格者,通知考生并以书面方式确认后,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车都张湾网公示(http://www.zwxww.net/),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发布后,不再递补。


六、聘用


根据岗位拟聘人数分学段分学科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选岗(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岗位确定后,对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七、防疫要求


应聘人员应当自觉服从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考生在招聘工作各环节须遵守现场防疫规定,出具健康码及相关必要证明,健康码为“绿码”且体温低于37.3℃者才能进入考场。不服从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八、其它事项


本公告由张湾区教育局、张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一)咨询电话:0719-8619651(张湾区教育局人事股)。

(二)监督电话:0719-8652306(张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综合管理股);0719-8619681(张湾区教育局办公室)。


张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张湾区教育局

2021年5月17日


附件1:


(2021年张湾区公开招聘义务教育教师

岗位和资格条件一览表)


附件2:


(诚信承诺书)


附件3:


(加分申请表)